吊车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①吊车租赁的名称、规格、型号;
②吊车租赁的数量和质量;
③吊车租赁的用途;
④租赁期限;
⑤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⑥如吊车在异地,应约定设备的运输、拆卸、安装等事项及相关费用;
⑦如需出租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应约定具体的时间和费用;
⑧租赁期间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一般由出租方负责,也可另行约定;
⑨违约责任;
⑩争议的解决方式,一般应先协商,协商不成,再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吊车租赁合同基本特征
1.吊车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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