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学法考试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精神,增强我市领导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尊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市直单位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
考试说明
一、学法考试对象
(一)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含垂直管理、中央、省属在岩单位)在编公职人员;
(二)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公职人员;
(三)各县(市、区)处级干部。
二、学习、考试的时间安排
(一)9月20日前是学习时间。
本次学习、考试主要以网络学习的方式进行,各学法考试对象可以登陆“龙岩普法网”网站,点击“龙岩市直单位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窗口,自行学习学法考试学习资料和练习题。同时,市依法治市办编印了《龙岩市公职人员学法读本》,请各单位在2016年9月5日前将本单位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单位考试人数”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印刷厂邮箱:2726777208@qq.com,印刷厂将按参加考试人数比例以邮寄的方式分发考试读本。印刷厂联系人电话:18039886853。
各学法考试对象可登陆“龙岩普法网”,点击“学法考试”,自行下载《龙岩市公职人员学法读本》的电子版本和相关的练习题。
(二)9月21日~11月20日是网上考试时间。
三、学法考试的内容
2016年度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的重点内容为:全国“七五”普法规划、决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党纪党规、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解读、国家安全法、国防教育法、统计法 、慈善法、反家庭暴力法、工会法、消防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水文条例、公证法、福建省禁毒条例及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等。
四、学法考试的程序
1.登陆“龙岩普法网”网站:http://www.lypf.gov.cn/,点击“龙岩市直单位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窗口,进入考试界面,按提示答题;
2.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完成后点击“交卷”,由电脑自动生成成绩。60分为及格,考试不及格,可再次登陆重考。
3.考试题型:判断题(20题,每题1分)、单项选择题(25题,每题1.5分)和多项选择题(15题,每题2分),总分为100分。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2016年度市直单位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考务委员会。考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考:毛高良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主考:李小平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处长级)
余德辉 市司法局局长
郑天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张锦伟 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考务办公室由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奖惩培训和监督科、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相关人员组成。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张锦伟同志兼任考务办公室主任。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按时组织本单位,以及挂靠单位、部门管理的下属单位参加学法考试工作,确保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顺利完成。11月25日前各单位把《2016年度市直单位公职人员学法考试情况登记表》(自行下载)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党群工作部要协助通知、组织本县(市、区)处级干部、本开发区及经济区公职人员学法和考试。11月25日前把本县(市、区)、本开发区及经济区《2016年度市直单位公职人员学法考试情况登记表》(自行下载)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3.考试成绩由市依法治市办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向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在单位反馈。学法考试结果作为公职人员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及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之一。凡缺考或考试不及格者,应参加集中补考;缺考或补考不及格者,2016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各单位学法考试参考率作为2016年度市直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4、考试结束后,将从参考者中进行抽奖,抽出若干名获奖者。
市依法治市办联系人:陈笑花,联系电话: 3219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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