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户指引
A股帐户开户
一、新开帐户
个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由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机构:持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办理。
1、 开立股东帐户,办理深、沪股东代码卡:
开户人本人持身份证、同名银行卡/账户,在交易所开市时间到就近的东莞证券网点办理;
填写《自然人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开设沪A、深A股东账户卡;
如已有股东卡,则带齐两卡原件及复印件。
2、 开立资金帐户
开户人填写《东莞证券经纪业务协议书》
开立资金账户,预留6位的交易密码、资金密码
营业部为客户办理三方存管,进行三方存管银行预指定
开户人本人持身份证、资金卡、股东卡、银行卡/存折到对应银行网点办理三方存管银行确认手续;
3、 开户成功
投资者可以通过东莞证券营业部柜台委托系统、场内热自助、961130电话委托、网上交易、手机炒股等方式进行交易。
说明:每人只可开设对应市场的一个股东账户,深A开户手续费人民币50元,深A机构500元/每个账户,沪A开户手续费人民币40元,沪机构400元/每个账户(以上为深沪交易所公布标准)。
B股帐户开户
1、 深市B股开户
(1)境内个人投资者需提供境内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境外个人投资者需提交: 境外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B股证券账户须提供:商业注册登记证、授权委托书、董事身份证明书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开户费:个人每户120港元;机构投资者每户580港元(以上为深交所公布标准)。
2、 沪市B股开户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上海B股境内居民个人开户登记申请表》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登记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开户费:境内居民个人开立B股股票账户,应按规定缴纳手续费。手续费按19美元/户标准收取(以上为上交所公布标准)。
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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