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管理制度内容
1、图书馆实施计算机辅助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
2、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3、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学校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4、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5、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6、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管理制度其他事项
①图书馆的基本规章制度。主要指图书馆的组织制度与管理体制,包括图书馆的性质、方针、任务、领导体制与结构、组织机构、工作范围与职责、权限、人员编制、人员素质的要求、各级职务名称与要求等。图书馆委员会制、图书馆职工代表大会制、馆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是图书馆组织与管理中的重要规章制度。
②图书馆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主要有图书馆人员管理制度、图书馆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制度、图书馆建筑与物资设备的管理与使用制度、图书馆行政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图书馆统计制度等。
③图书馆业务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图书馆业务技术标准、图书馆业务技术规程、图书馆业务管理制度。
图书馆规章制度按制定的根据和目的可分为
①执行性的规章制度,它是以执行法律或上级机构所发布的行政法规为目的而制定的,通常称为某法 (或某行政法规) 的实施规则。当法律或行政法规撤销时,它也不复独立存在。
②补充性的规章制度,以补充法律或其他行政法规为目的而制定,因法律或行政法规对某些情况不能事先预见,或不宜详细规定,为了切合时宜,则由国家行政机构或下级主管机构根据当时当地的情况制定补充性的图书馆规章制度。
③自主性的规章制度,凡法律或行政法规未明确规定,而实际活动中又需要加以明确的事项,只要在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内,可作出某些书面规定,报经上级机关审批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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